新闻与公告
证券调解中心与投服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来源:证券调解中心 时间:2018-11-30

       2018年11月30日,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下称“证券调解中心”)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共同签署调解工作站合作建设协议。协议明确,双方将合作建设和运营深圳调解工作站,利用各自优势,建立健全案件资源共享、共建专家调解员队伍等工作机制。此次合作有利于拓展资本市场纠纷化解新型调解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行业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调解中心由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13年共同推动设立,是专注于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及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调解组织”,目前理事单位包括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资本市场学院及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协会等。成立5年来,证券调解中心运用首创的“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四位一体争议解决机制,和谐化解了大量资本市场纠纷。截至2018年11月25日,证券调解中心受理各类咨询共计3,342宗,正式受理调解案件627宗,已办结案件615宗,其中调解成功510宗,调解成功率约83%,和解金额逾人民币30.32亿元。

       投服中心是于2014年12月注册成立的证券金融类机构,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投资者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并负责中国投资者网网站的运营。在证监会系统单位支持与帮助下,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工3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2018年11月末,共登记纠纷案件7,176件,正式受理4,703件,调解成功3,517件,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达人民币6.88亿元。

       此次证券调解中心与投服中心的签约正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水平,并提升多元化解资本市场矛盾纠纷的社会效果和影响力。

       下一步,证券调解中心将继续发挥“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四位一体争议解决机制的独特优势,保持创新活力,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内地及跨境资本市场纠纷解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