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9月4日发布的《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7号》相关要求,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调解员及其他调解参与人的身体健康,特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5日起,本中心恢复现场办公。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如需提交调解申请或案件材料的,建议通过本中心邮箱(sfdrcsz@163.com)提交。
三、9月5日以后的现场调解将视情况由本中心决定是否延期或改期;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采取电话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调解。
四、当事人、代理人、调解员等调解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按期参与调解程序,如无法按时提交材料、参加调解等,可申请延期提交或延期调解。
五、深圳市政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响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本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应规定办理,并另行公告。
六、疫情防控期间,本中心将全力以赴保障调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如有问题,请致电本中心进行咨询(电话:0755-25918348、0755-25918321)。值此非常时期,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感谢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调解参与人对本中心的信任和支持,衷心祝愿您与家人平安健康。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