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调解员
申请成为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
申请加入《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名册》的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勉尽责,有公信力和公益心;
(二)熟悉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具有本科以上(含)或同等学力;
(四)能保证调解工作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记录;
(六)不同领域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深圳市期货同业协会、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会员单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有10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历;
2. 有10年以上仲裁员、法官、律师或调解员工作经验;
3. 有10年以上证券监管系统工作经历;
4. 有高级职称,且直接从事法律或金融教学研究;
5. 调解中心理事会认为合格的其他条件。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每四年遴选一次,申请人填写表格后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fdrcsz@163.com。申请人将列入调解员候选库,调解员换届遴选时我中心理事会将根据简历情况进行筛选,结果将以邮件或者电话形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