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6日,华南企业法律论坛2014年年会暨“中国资本市场与金融创新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大楼召开。研讨会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民四庭、执行局,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和前海管理局是本次研讨会的特别支持机构。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和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为研讨会协办机构。参加会议的代表共500余人。来自22个省份46个城市的200多家上市公司高管,以及近300名境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高管,与各级法院法官、仲裁员、调解专家及中国证监会、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共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郭晓文理事长与深圳证监局局长焦津洪讨论
研讨会由华南国仲秘书长刘晓春主持。华南国仲理事梁定邦先生、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女士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先生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中国证监会原首席顾问、香港证监会原主席、香港资深大律师、华南国仲理事梁定邦先生致欢迎辞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女士致开幕辞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先生发表主题致辞
中国证监会原首席顾问、香港证监会原主席、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定邦先生代表华南国仲理事会和郭晓文理事长致欢迎辞。梁定邦理事简要回顾了90年代初至今中国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认为这次研讨会围绕中国资本市场逐渐走向成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非常有意义。他表示,华南国仲自1983年创立以来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一直以公平、坚守法治著称,并且一直为满足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持续创新,近两年华南国仲就在以下三方面力行创新:一是与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等机构创设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构建“四位一体”的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模式;二是牵头组建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搭建粤港澳三地法律合作大平台;三是根据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安排,在前海成立海事物流仲裁中心,满足国际市场纠纷解决的需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宋丽萍总经理在开幕辞中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高级形态,更加需要法治的有力佑护。当前资本市场法律建设至少面临三项挑战:第一,资本市场如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衔接,准确反映和体现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对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做出顶层设计和安排的任务十分艰巨;第二,在简政放权、监管转型的新背景下,如何放松管制转而用法治方法,形成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相互协调,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手段;第三,四中全会决定加强了司法监督与审查的力度,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法治化程度和专业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介绍,下一步深交所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落实四中全会的精神,推进市场组织、监管、服务各个环节的工作:一是不断完善自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参与主体、参与规则制定的途径和方式,大力提高规则制定的公众参与度。二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做好资本市场一线监管。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逐渐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强化公司自治和中介监督。三是大力推进严格、公正、规范的自律监管执法工作进程。四是着力提升依法监管的法治队伍专业素养。五是大力推动资本市场法治环境的优化,进一步发挥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拓宽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渠道,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宋丽萍总经理指出,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最近首次通过现场调解与远程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对于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罗东川庭长在开幕式上发表了主题致辞。他从法治为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提供了最充分的空间、最基本的秩序和有力的保护等三方面阐述了法治是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的根本保障这一观点。他表示,以华南国仲为代表的仲裁机构,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资本市场、行业自律组织一起,围绕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的需要,不断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资本市场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最高院也一直高度重视仲裁机构在解决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已经先后制订了30多项与仲裁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最高法院将继续秉承仲裁司法审查所确立的原则,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商事仲裁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支持仲裁和调解等机制发挥解决资本市场和金融纠纷的重要作用。
主题研讨分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热点法律问题”和“互联网金融前沿法律问题”两个环节。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总监、华南国仲仲裁员付彦女士主持第一环节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陆泽峰先生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政策的最新发展及价值取向”发表主题演讲
中联重科集团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第三届副主席孙昌军先生发表“混合所有制的法律路径”主题演讲
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务总监、华南国仲仲裁员谢学军先生就“创投基金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发表主题演讲
最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剑锋先生以“跨境并购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对策”发表主题演讲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保生先生发表“上市公司争议解决机制的实践与创新”主题演讲
华南国仲秘书长、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题演讲
第一环节的专家点评(点评专家从左至右依次为:吴冠雄、郭雳、欧阳振远、张联庆)
第一环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热点法律问题”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总监付彦仲裁员主持。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陆泽峰、中联重科集团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孙昌军、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人兼法务总监谢学军仲裁员、最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剑锋、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保生、华南国仲秘书长刘晓春分别从监管、企业发展、创投资本、法院、律师及完善争议解决机制的角度,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了专题发言,聚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并提出对策。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副主任审理员欧阳振远仲裁员作为本环节的主评人,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仲裁员、红杉资本中国基金法务总监张联庆及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冠雄一同对第一环节作了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华南国仲仲裁员彭冰先生发表“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法律挑战”主题演讲
最高院民二庭法官吴景丽女士就“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诉讼问题”发表主题演讲
阿里蚂蚁金服集团法务及合规部高级法律专家、财富板块法务负责人王莹女士发表“互联网金融初步法律实践及思考”主题演讲
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华南国仲仲裁员黄斌先生就“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法律问题”发表主题演讲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处长蒋则沈先生发表“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问题”主题演讲
宜信公司法务总监晨光女士就“关于‘跑路’P2P的现状分析及对未来监管的建议”发表主题演讲
腾讯集团助理总法律顾问、华南国仲仲裁员王小夏先生发表“互联网征信及其法律问题”主题演讲
第二环节的专家点评(点评专家从左至右依次为:黄震、邓建鹏、肖水龙、吴景丽、邹丹莉、彭冰、郭勤贵)
第二环节“互联网金融前沿法律问题”由中国平安集团首席律师、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主席姚军仲裁员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冰仲裁员,最高院民二庭吴景丽法官,阿里蚂蚁金服集团法务及合规部高级法律专家王莹,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黄斌仲裁员,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处长蒋则沈,宜信公司法务总监晨光和腾讯集团助理总法律顾问王小夏仲裁员则围绕互联网金融法律问题同与会人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黄震是本环节的主评人,深圳创东方投资公司董事长肖水龙、网信金融公司法务总监郭勤贵、人人友信集团法务负责人邹丹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分别对本环节作了点评,彭冰仲裁员、吴景丽法官也加入本环节作了补充和回应。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女士总结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刘竹梅副庭长对大会进行总结致辞。她从减少行政审批和加强司法救济的关系、行政调控行为在市场主体的责任、公平竞争和平等保护的问题、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的问题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审判机关对于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的看法和态度。她表示,最高院民二庭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互联网企业交易模式的发展,民二庭对资本市场创新的态度是包容和鼓励,但同时要注意,法律是解决创新的过程中纠纷的裁判标准。
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主席、中国平安集团首席律师、华南国仲仲裁员姚军先生主持第二环节并作研讨会闭幕致辞
最后,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主席、中国平安集团首席律师姚军仲裁员作研讨会闭幕致辞。他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华南企业法律论坛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和顾问成员。他表示,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由华南国仲推动于2011年成立,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基本实现了搭建中国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者跨境、跨行业高端交流平台的初衷,论坛的影响力在不断提升,现已发展成为中国一个主要的商事法律交流平台。为了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战略和建设法治示范区,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中专门提到华南企业法律论坛要落户前海,进一步发挥论坛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促进中国商事法律环境建设的作用。希望更多的企业法务高管加入到这一高端平台上来,欢迎更多的优秀法务高管在论坛担任理事,共同承担促进市场法治的社会责任。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士表示,这次研讨会围绕法治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探讨当前最热门、最前沿的法律问题,既有来自监管层的政策信息,有来自裁判机关的司法态度,也有来自理论界的研究,还有来自企业的实践经验和思考,各种观点相互交织、碰撞甚至争论,发言精采、内容充实,与会者获益匪浅。
华南国仲创始人之一、华南国仲顾问黎学玲老教授专程赶来参加研讨会
郭晓文理事长、梁定邦理事与沈四宝教授合影
华南国仲创始人之一黎学玲老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华南国仲黄亚英理事,广东省金融办黄志豪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内司委傅伦博主任,最高院民二庭王东敏审判长、丁广宇法官,深圳市中级法院林少兵庭长、叶青庭长、黄宇处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他地区的法官代表,前海管理局沈华新处长,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袁晓德理事长,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苏国良主席和联盟其他成员机构的副主席及非副主席代表等出席了研讨会。
附件:
1. 本次研讨会特别支持机构、协办机构名单
2. 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第三届主席团成员名单
附件1:
特别支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协办机构: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
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
附件2:
第三届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主席及副主席名单(自2014年12月起)
论坛顾问:
郭晓文 华南国仲(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
宫晓冰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阎 飚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论坛第三届主席:
姚 军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律师
论坛第三届副主席:
艾文博(Brent Irvin) 腾讯集团总法律顾问
陈威华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杜 春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郭小明 中兴通讯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法务官
刘海波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
宋柳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法务官
孙昌军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王 燕 麦当劳亚太区总部法务总监
吴晓晖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夏桂英 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副总经理
王春阁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