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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第一届第三次主席会议召开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14-12-12

       2014年12月6日,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下称“联盟”)第一届第三次主席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大楼召开。来自粤港澳三地的十四家联盟成员机构的代表欢聚一起,就2014年度联盟工作报告、2015年度联盟工作计划、联盟调解员资格培训制度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在会议开始前,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郭晓文会见了参会的三地代表。

       在本次主席会议召开之前,经联盟主席会议成员书面表决,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成为联盟第十四个成员,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指派马善才先生任联盟副主席。至此,联盟共有内地成员六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员七个,澳门特别行政区成员一个,分别是: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广交会投诉站)、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深圳市总商会调解仲裁中心、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调解会、香港仲裁司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香港和解中心、英国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和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

       联盟秘书处向各主席会议成员汇报了联盟2014年度工作报告,各主席会议成员对该年度的工作成果予以肯定,一致表决通过。

       经过讨论与审议,本次主席会议原则上同意联盟2015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每年举办一次较大型的“粤港澳商事调解研讨会”,在粤港澳三地轮流举办,2015年将首先在前海举办。大会并责成联盟秘书处,尽快开通联盟官方网站,积极开展商事调解服务和联合培训等服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联盟秘书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选。

       前海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介绍了前海最新发展情况并表示将大力支持联盟的工作。


附: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介绍


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介绍

       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以下简称“调解联盟”)是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联合粤港澳地区主要的商事调解机构于2013年12月7日在深圳前海共同创立的商事调解合作平台,旨在整合粤港澳地区的商事调解资源,加强商事调解服务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合作,共同提升粤港澳地区商事调解服务水平和在亚太地区的整体地位,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和谐的调解服务。

       调解联盟的主要职能是:1.协助当事人使用调解方式处理商事纠纷。2.在粤港澳地区合作推广通过调解解决商事纠纷,为有意使用调解服务的当事人提供推荐和转介服务,将个案转交至加入调解联盟的调解服务机构处理。3.加强调解联盟中调解服务机构和调解员的合作和交流,推进调解联盟成员中调解员资格的互认和互聘,联合开展调解培训和其它调解业务研讨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调解的认识。

       调解联盟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合作平台,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商事调解机构开放。调解联盟秘书处设在深圳前海,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负责调解联盟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调解联盟主席分别由港、粤、澳三个地区的代表性人士轮流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