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四宝[ 北京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担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部委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2006年,获得了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奖”,享受国务院津贴。在英国伦敦谷物及饲料贸易协会(GAFTA)、巴黎商事仲裁院、西班牙马德里国际仲裁院、韩国商事仲裁委员会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境内外多家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现任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