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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调解中心召开理事会第九次会议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18-01-26

       2018年1月23日,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下称“证券调解中心”)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深圳举行。

                                

       本次会议由证券调解中心理事长袁晓德先生主持,副理事长刘晓春(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厉伟(松禾资本创始合伙人),理事王波(深圳证监局副巡视员)、付彦(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总监)、彭文革(资本市场学院副院长)、牛文婕(新三板总法律顾问)、鄢维民(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黄禧(深圳市期货同业协会执行会长)、刘东耀(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及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会议。理事单位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王素丽等亦列席了本次会议。

       秘书处向理事会汇报证券调解中心2017年度工作总结。根据年度工作总结,2017年证券调解中心受理各类咨询740宗,咨询当事人涉及全国60个城市,表明证券调解中心在全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增强;正式受理调解案件184宗,争议金额合计超过人民币26.37亿元(其中,正式受理首宗上市公司控制权纠纷案争议金额约为人民币24.36亿元,其余183宗案件争议金额约为人民币2.01亿元);2017年全年办结案件共计办结案件189宗(含2016年的8宗案件)。其中176宗案件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约为93%。

       理事会对证券调解中心2017年度在化解市场纠纷、配合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促进经营主体提高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等方面所作的工作上取得的良好成效予以肯定,并审议通过了证券调解中心理事会及秘书处成员变更及增补事宜、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理事会决议,证券调解中心2018年度将重点围绕提高办案质量、创新服务市场主体方式、加强调解员培训及加强行业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工作。

       袁晓德理事长代表理事会对各理事单位对证券调解中心2017年度工作开展上的支持表示感谢,对调解员和秘书处成员的公益付出和勤勉工作致谢慰问。各理事单位代表等参会人员表示将继续支持证券调解中心“四位一体”和谐化解资本市场纠纷、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