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简称“华南国仲”)和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简称“证券调解中心”)联合主办的“境内外资本市场纠纷典型案例研讨会”在深圳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华南国仲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协办,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深圳前海管理局作为特别支持机构。境内外金融机构负责人及风控合规人员、华南国仲仲裁员、证券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律师、高校学者及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和自律协会的工作人员等近150名专业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完善,各类业务不断创新,资本市场业务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逐渐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业界和法律界关注的热点。本次研讨会的举办旨在通过典型案例的研讨,加强交流,以帮助业界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纠纷。
本次研讨会致辞环节由华南国仲副主任(副院长)王素丽女士担任主持人。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原广东省副省长、华南国仲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专委会主任宋海先生首先致辞。他指出,本次研讨会正是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和有关精神,在自贸区大力促进金融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并完善相关纠纷解决机制的大背景下召开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将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也相应地为风险的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次研讨会聚焦境内外资本市场纠纷典型案例,有助于加强业内人士沟通交流,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华南国仲主任(院长)、证券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刘晓春先生,深圳证监局副巡视员、证券调解中心秘书长王波先生,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田敏女士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保基金公司”)副董事长杨明基先生亦分别发表致辞,对到场关注本次活动的嘉宾们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
随后,投保基金公司和证券调解中心《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隆重举行。杨明基先生和刘晓春先生分别代表投保基金公司和证券调解中心签约。据悉,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指导精神,旨在固化双方在共同推进资本市场纠纷调解工作等方面合作达成的共识。刘晓春先生和杨明基先生共同表示,双方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一起为积极探索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和投资者保护新路径、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研讨会主题发言环节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总监、华南国仲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专委会委员付彦女士主持。在主题发言环节中,投保基金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黄子波先生作题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主题演讲,主要介绍了在近期广受资本市场关注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件中,投保基金公司作为该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管理人的角色、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
华南国仲联络处副处长、证券调解中心副秘书长周毅先生作题为“从典型案例看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的创新与实践”的主题演讲,重点介绍了证券调解中心典型调解案例、正式运作四年以来受理当事人咨询、调解办案及华南国仲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的有关情况。
嘉合基金代总经理、华南国仲仲裁员、证券调解中心调解员蔡奕先生作题为“近年资管类纠纷的特点与裁判思维”的主题演讲,分享了近年来资管类纠纷发生的背景、类型、焦点问题及其处理此类案件的裁判思路。
华南国仲案件管理处副处长赵枫女士作题为“证券与资本市场典型仲裁案例分享”的主题演讲,介绍了华南国仲近年所处理的资管、中小企业私募债、衍生品交易及通道业务纠纷等典型案例。
Reynolds Porter Chamberlai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南国仲仲裁员饶诗杰先生作题为“并购交易‘绊脚石’——合资纠纷典型案例分享”的主题演讲。通过“某上市公司股权纠纷”和“并购中涉及的合资协议纠纷”两则案例,饶诗杰先生深入分析了不完善的尽职调查、业务整合的困难、人事和管理团队自身问题以及收购方未能及早参与项目公司的管理等人为因素对于投资及并购交易所造成的障碍。
最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副主任委员、华南国仲仲裁员欧阳振远先生对主题发言嘉宾的发言一一作了点评,并分享了近年来他对资本市场传统和新类型虚假陈述案件最新发展的一些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