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公告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解工作及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20-02-02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深圳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调解员及其他调解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本中心自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正式恢复工作,但2020年2月9日24时前,本中心工作人员暂停现场办公,此期间本中心办公场所暂时关闭。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需提交调解申请的,请通过本中心官网(http://www.sfdrc.cn)或邮箱(sfdrcsz@163.com)提交,并将案件材料邮寄至本中心。在办案件需要提交案件材料的,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提交,也可与本中心或办案秘书联系。

       三、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5日的现场调解等安排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将由办案秘书另行通知;2月15日以后的现场调解将视情况由本中心决定是否延期;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采取电话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调解。

       四、当事人、代理人、调解员等调解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按期参与调解程序,如无法按时提交材料、参加调解等,可申请延期提交或延期调解。

       五、疫情防控期间,本中心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办公场地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区域采取消毒、体温检测、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措施,并对来访人员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要进一步调整相关措施的,本中心将按照规定办理,请予理解和配合。

       六、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深圳市政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响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本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应规定办理,并另行公告。

       七、疫情防控期间,本中心将全力以赴保障调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如有问题,请致电本中心进行咨询(电话:0755-25918321)。值此非常时期,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感谢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调解参与人对本中心的信任和支持,衷心祝愿您与家人平安健康。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