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2017年投资者保护与服务工作座谈会,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下称“证券调解中心”)受邀参加,证券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刘晓春、秘书长王波和副秘书长周毅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证券调解中心副秘书长周毅向与会嘉宾介绍了证券调解中心独创的“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在独立、公正、专业、低成本化解资本市场纠纷的优势,并介绍了证券调解中心近年来受理各类咨询投诉、调处案件、进行宣传推广及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
证券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刘晓春代表证券调解中心感谢中国证监会投保局、深圳证监局、深交所等机构一直以来对证券调解中心工作的支持,向与会嘉宾介绍了证券调解中心设立的背景,强调“四位一体”机制以中小投资者保护为原则,在准入门槛上向中小投资者倾斜——对中小投资者的纠纷调解申请不收取调解费,但这并不意味着偏袒。证券调解中心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秉承中立原则,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调处案件。如此,“四位一体”机制才具有生命力。证券调解中心将继续践行“四位一体”机制,为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外,证券调解中心还与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等与会代表交流了开展投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经验,探讨了投资者依法行权维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与实务,提出了深化投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家学者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从投资者的复合性、投资者的内涵和范畴以及怎样实现投资者保护等三个方面发表学术意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分别从投资者保护使命、理念和具体措施做了主题发言。来自中信证券等证券公司的投教工作者、投资者代表以及来自证券时报的媒体代表就完善投保机制、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等问题发表看法并提出建议。